中南大学法学院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7年中南大学法学院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拟招生人数为75人。
二、培养方式与学制
1、2017年通过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进行区分。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
2、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3、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本法硕和非法本法硕)基本学制为三年。
三、考试方式(初试方式)
全国非全日制法硕联考的专业为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及国外(境外)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及国外(境外)学生取得毕业本科毕业证后方可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推荐免试的报考条件见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网上通知。
(三)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报考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法律硕士(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可以报考)。
(四)其他要求
1、学历审核:
网上报名录入信息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简称《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简称《学历认证报告》)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简称《学籍认证报告》),网上报名录入信息必须与上述下载信息一致,如姓名或身份证号或毕业学校已更改,以更改后的为准。
(1)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首先必须认真校对并修改网上报名下列关键信息是否正确:姓名(特别注意姓名录入错误)、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代码和名称、毕业时间、毕业专业、考生来源、学习形式、学历名称、学位名称、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如修改正确后再反馈校验结果还未通过,必须再次校对修改至校验通过。
校验不通过的原因只有下列情况:现场资格审查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写上报名号)。
①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已更改(录入最新的姓名或号码):相关公安部门或派出所出示更改证明、户口本复印件、《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学籍认证报告》复印件;
②毕业学校已更名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上电子注册的身份证号为15位:提交《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的复印件及《学籍认证报告》的复印件;
③军校毕业或毕业较早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查找到学历(学籍)信息:出示学历认证书面报告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联系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湖南的代理机构为:1、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咨询电话0731-84402928、84402947,2、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
④凡在国外(境外)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现场报名时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⑤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籍:不能报考;或通过所在学校在教育部学籍网站取消学籍后方可报考;
除以上之外造成的校验未通过应该为网上报名信息有误(必须再次校对关键信息录入是否正确并修改直至通过,特别注意正确录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校验未通过不允许报考)或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报考)。所有校验结果未通过者,应尽早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或相关证明(写上报名号)交报考点核验。
在外校报考点报名的校验未通过考生,须于现场照相后至2016年11月15日之前邮寄上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写上报名号)至我校研招办,并于复试时出示原件。
2、我校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学四年级学生报考;不接收本科提前毕业的学生报考;不接收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上述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
3、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4、中南大学在职职工报考,须按中南大学人事处的有关规定执行。
5、近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作弊、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被处以停考1年之处罚的,不得报考。
五、报名程序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填写信息和支付报名费)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详情请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各专业的报考要求,不符合者将取消报名资格和不予发放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审查报考资格,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及时间
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于9月24日至27日进行预报名),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报考信息后点击《下载报名信息表》下载并打印校对《网上报名信息表》(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存入手机,保留至录取当年的9月上旬)。
网上报名须知:
①考生必须在国家规定的网报时间进行网报(包括网上支付报名费),逾期将无法补报,逾期将无法支付报名费(未网上支付报名费视为报名不成功,将无法现场照相)。
②考生必须按网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特别强调:特别注意“报考点(即照相地点、考试地点)”、“考试方式(指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推荐免试)”、“报考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研究方向”、“考试科目”、“专项计划”填写是否正确;如上述信息出错,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绝对不能错(如更名或更改身份证号则以更改后的为准),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毕业学校代码和名称、毕业时间、毕业专业、考生来源、学习形式、学历名称、学位名称、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等必须多次校对修改(注意与学历学籍认证备案表一致),网报截止后所有信息将无法修改。以上信息有误(认真校对《网上报名信息表》),将取消报考资格!
③报考点选择要注意:不要将报考点混为报考单位(招生单位)。如你选择某一报考点,那你一定且只能到你选择的报考点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资格审查、照相等)和参加初试。
中南大学作为招生单位,可接受全国各地符合前述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
中南大学作为报考点,只接受以下考生选择我校作为报名点和考试地点(不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和学习工作单位的证明):第一志愿报考中南大学的考生;中南大学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
法律硕士考生应选择学习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考试(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和学习工作单位的证明)。
④选择报考类别时,注意不能填错。硕士学习阶段人事档案、工资关系仍放就业单位的考生应选择“定向就业”,其他考生选择“非定向就业”。单独考试考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应选择“定向就业”。 选择“定向就业”的考试报名时必须提前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
⑤“通信地址”一栏主要用于邮寄《录取通知书》。我校硕士生新生《录取通知书》于6月20日左右发放。请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便于接收《录取通知书》的通信地址。中南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一律填写为“中南大学XX学院(系、所、年级办)”。“本人联系电话”一栏可多填写几个,便于联系。
2.现场报名确认(现场报名时间由报名点确定,我校现场报名时间如下)
2016年11月9日-12日上午(逾期不再补办,作息时间为:每天的上午8:20-11:30,下午14:40-17:00,12日仅上午报名),考生持报名网站下载的《网上报名信息表》、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现役军人还须提交师级以上政治部同意报考的证明),及相关考生要求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凭报名编号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现场确认手续者,报考无效。
网上报名时未通过学历或学籍校验的还需提供下列材料:已电子注册的在职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已电子注册的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下载),未电子注册者提供学历(学籍)认证书面报告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并于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交,否则不予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外校报考点报名的上述考生,须于现场照相后至2016年11月14日之前邮寄上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写上报名号)至我校研招办,并于复试时出示原件。
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凡报考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报名时不需要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之前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在职人员事先最好征得单位同意。
六、考试与录取
(一)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至2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016年12月15日至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件无效)参加初试。《准考证》请保留至2017年9月。
3.初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7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以上科目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
4.初试地点: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中南大学报考点照相、考试地点为中南大学校本部或新校区。
5.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并直接通知考生。复试时间预计为2017年3月下旬。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在复试时所带材料:准考证(请保留准考证至2017年9月,照相存入手机或计算机)、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本人身份证、成绩单、档案单位政审材料、未通过学历或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出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认证书面报告原件、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否则不予复试和录取。
复试形式:口试与笔试相结合。复试内容:①专业课笔试;②外语水平测试;③综合素质及能力的考察。关于复试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届时请浏览法学院网站。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的两门课程名称待下达复试通知时由相关学院另行通知。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继续加强复试工作,实行比例不低于120%的差额复试,选拔优秀人才。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均须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
(二)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占初试与复试总成绩的比重在30-50%之间,具体比重由学院在复试之前确定并公布。学历证书造假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七、学费与奖学金
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实行收取学费制度。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
2017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单位:元/人.年)
类 别 | 学费 | 学制 | |
法律硕士(法学) | 10000 | 3年 |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10000 | 3年 |
注意:2017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请参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待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经过湖南省物价局批准后正式公布执行。
八、招生咨询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89910866 联系手机(微信同号):邹老师(15575806959)、邓老师(18874916677)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湖南商会大厦东塔楼7楼(涂家冲地铁站3号口)